根据财税〔2015〕11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文件规定,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,从2016年度起执行新的政策。同时文件明确要求税务机关要加强后续管理和核查工作,每年核查面不得低于享受该优惠企业户数的20%。为帮助纳税人更好理解应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,防范税务风险,及时正确做好新政策出台后的首个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备案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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